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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電池和蓄電池指令限制物質(zhì):
對于所有電池和蓄電池,其汞含量不得超過5ppm;
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,其鎘含量不得超過20ppm,以下產(chǎn)品除外:緊急及預警系統(tǒng),包括緊急照明燈、醫(yī)療設(shè)備;
戒指2016年12月31日,取消無線電動工具的豁免。
歐盟電池指令Batteries Directive(2006/66/EC)標簽要求:
所有電池,蓄電池應帶有劃叉的帶輪垃圾箱標志。
電池中汞含量超過5ppm,或者鎘含量超過20ppm,或者鉛含量超過40ppm,則劃叉的帶輪垃圾箱標志下應附加超過限量的那種金屬化學符號,并且化學符號所占的面積至少為劃叉的帶輪垃圾箱標志的四分之一。
容量標識:所有電池的容量用清晰,可見,不易擦拭的標識。
標示符號大小要求:應覆蓋電池,蓄電池或電池組最大一側(cè)面積的3%,但不得大于5cmX5cm;如果電池為圓柱型,則符號應覆蓋電池或蓄電池表面面積的1.5%,并且不大于5cmx5cm;如果因面積所限,符號的尺寸可能小于0.5cmx0.5cm,則電池,蓄電池或電池組本人無需標注,但包裝上應印刷面積不小于1cmx1cm的相關(guān)符號。
電池制造商或進口商的注冊義務:
所有電池的生產(chǎn)商對首次投放在歐盟境內(nèi)的電池和蓄電池需要注冊。
注冊必須以紙張或電子的形式向成員當局或認可的機構(gòu)辦理注冊并獲得注冊號。
歐盟電池指令ROHS,WEEE、ELV指令的關(guān)系。
在物質(zhì)限制上,RoHS指令對電子電器中重金屬的限制,如汞如鎘;這并不是用于電池。電池中汞和鎘物質(zhì)的限制遵循電池指令。
此指令適用于所有電池和蓄電池,除非ELV的電池中不得含有金屬鎘。
在會受傷,WEEE指令高于電池指令。在WEEE指令對電子電器中的電池和蓄電池沒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,遵循電池指令。
來源:歐盟官方標準網(wǎng) 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02006L0066-20131230&rid=1